集团公司纪委组织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集中学习活动

时间:2018-09-18 浏览量:5291

9月17日,按照招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集团公司纪委组织集团公司总部高管、各部室负责人及所属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国务院、山东省、烟台市下发的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相关文件进行集中学习。本次学习邀请了招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贾海德、国资科科长柳丽君到场督导和宣讲。

学习活动首先由贾局长向参加学习人员传达烟台市政府关于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从准确把握资产损失划分标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处理措施、适度掌握从轻从重处理情形、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等四个方面,对集团公司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柳科长带领大家系统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深入解读了责任追究涵盖的集团管控、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转让产权及上市公司股权和资产、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并购、改组改制、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等九大方面,并对资产损失及经营投资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处理以及组织实施进行了全面介绍。

集团公司总经理刘永胜要求,参加学习人员不仅要带头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制度,还要组织分管的企业、带领各自的班子认真学习。一是要把握监督重点,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二是要严肃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处理违规经营投资行为;三是要加强组织保障,形成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合力。

下一步,集团公司纪委也将会同审计、财务、法律事务、人力资源、内控管理、资本运营等部门做好集团公司经营投资工作的规范管理,加强对各子公司开展相关工作的监管,确保各项经营投资行为的合法合规,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违规经营投资的相应责任。